贵州三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0-07-17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0-027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13,00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财富-鑫隆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10月19日,95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并于2020年6月2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0.00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保
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008号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短期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6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A 股)407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35 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
民币 299,439,000.00 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肆拾叁万玖仟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 62,598,000.00 元(大写:陆仟贰佰伍拾玖万捌仟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841,000.00 元(大写:贰亿叁仟陆佰捌拾
肆万壹仟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079 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 截至 2020 年 7 月 15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GMP 改造二期扩建项
1 16,432.00 0.00
目
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
2 3,673.70 0.00
目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578.40 0.00
合计 23,684.10 0.00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招商财富-鑫隆 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招商财富资 招商财富-鑫隆 4
单一资产
产管理有限 号单一资产管理 13,000.00 2.36% 79.85
管理计划
公司 计划
参考年化收益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率 (万元) 联交易
固定收益
95 天 - - - 否
类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向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购买招商财富-鑫
隆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3,000.00万元,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计划名称 招商财富-鑫隆 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人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 招商银行贵阳分行营业部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
收益率 2.36%/年
产品风险等级 R2(中低风险)
委托财产规模 130,000,000.00 元(大写:壹亿叁仟万元整)
产品期限 2020 年 7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95 天
投资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申万宏源证券金樽专项 249 期
投资范围 收益凭证产品收益凭证,本计划将根据相关投资文件的约定取得
相应的投资收益。
管理费 0.25%/年
托管费 0.01%/年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定向投资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发行的申万宏源证券金樽专项 249 期收
益凭证产品。
该产品主要信息:
产品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金樽专项 249 期收益凭证产品
产品代码 SKP999
产品发行人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产品期限 95 天,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
挂钩标的及方向 发行人所确定的固定利率
固定收益率(年
2.70%
化)
产品风险等级 R1(低风险)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保本型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为固定收益类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投资标的为固定收益保本型收益凭证产品,期限为 95 天。该产品符合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
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尽管固定收益类单一资产管计划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其定向投资标的为
固定收益保本型产品为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产品以低风险、高
流动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
(2)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
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
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加强资金内部审计和监管。公司内部审计部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审计。
(4)完善外部监督机制。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董事会已对受托方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受托
方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基金公司股东为
招商银行和招商证券,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73,080.64 76,737.71
负债合计 7,972.13 9,041.75
货币资金 23,961.49 23,089.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3,308.15 2,587.47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1,623.82 -868.11
量净额
截止 2020 年 3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 23,089.50 万元,本次认购券商理财
产品 13,0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56.30%。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
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收益,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资管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其投资标的为固定收益保本型
收益凭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
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1、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
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时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于流动性好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
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督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0.0
0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
财产品,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