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力: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1-03-19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贵
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三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
荐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贵州三力进行了 2020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申港证券于 2021 年 3 月 13 日至 14 日对贵州三力进行了持续督导期间的现
场检查,本次现场检查保荐代表人为周洪刚。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通过查阅“三
会”文件资料、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公司公告及报备材料、募集资金使用凭
证和银行对账单、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实地考察等方式,
对贵州三力的三会运作、内控制度建设及公司治理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
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发展状况等方面
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贵州三力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议
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贵州三力 2020 年度的三会会议通知、会议
记录、会议决议等资料,重点关注了上述会议召集、召开方式与表决程序是否合
法合规;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资料文件。
经核查,公司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
会秘书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的职责完备、明确;股东
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制衡机制能够被有效执行,决策程序和议事规
则民主、透明,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的事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
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制
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开展公司审计工作,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环境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贵州三力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制度以及 2020 年已披露的
公告、报备材料等,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是否合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是否
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报备材料是否完备等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
一致,披露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公告及
报备材料保存完整。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重点关注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查阅了贵州三力《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议记录、银行对账单及明细账等,
并与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经核查,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完全
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贵州三力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情况、银行对账单、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会计凭证以及相关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负
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并能按照制度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履行了相关
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及有关文件,并与公司财务、高管人员沟通
交流,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对外融资管理制度》、《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
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
进行了明确,贵州三力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以及重大对外投资情
况。
(六)经营发展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贵州三力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定期报告及临时
报告等,并与公司高管沟通交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销售、管理、采购、研发等业务正常开展,主
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意见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设管理,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控制投资风
险。
四、是否存在《保荐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贵州三力存在根据《保荐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贵州三力能够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并安排检查
人员与公司高管及员工的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工作提供了便
利。
六、本次现场检查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贵州三力三会运作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不
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
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完全独立,不存在关联
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无违规存放及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的情形;公司主
营业务、经营模式及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东方 周洪刚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