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力: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9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贵州三力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经严格、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增加公司产品种类,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落实公司产业多元发展战略。
(2)本次对外投资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
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审计、评估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次投
资金额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准,并经交易双方友好
协商确定标的公司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该议案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
案》,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就《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
进行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批权限和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有效。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独立董事就《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董事张千帆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相应职务的胜任能力,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况,
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选举副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张千帆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独立董事:陈世贵、归东、王强
2022 年 12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