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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比特: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9-02-23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7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78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1,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1,484,4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9,715,6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全
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
350ZA009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预计
          募投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建设期
网络游戏系列产品升级及
                               96,006,100.00    96,318,758.56    100.33%    3年
    开发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预计
       募投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建设期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159,455,500.00 130,829,107.79       82.05%    3年

后援及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24,199,900.00    24,277,774.76    100.32%    3年

厦门吉比特集美园区项目     320,054,100.00 160,413,457.21       50.12%    2年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300,000,000.00 300,654,686.19      100.22%     -
        运资金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 100.00%系募集资金所产
生的银行利息继续投入项目使用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及延期情况

    “厦门吉比特集美园区项目”拟于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内建设研发中心大
楼,项目包括设计、土建和装修等工程,因工程进度和预期有差异,无法在计划时
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将“厦
门吉比特集美园区项目”完工日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该项
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及
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燕华                  梁立群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