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吉比特: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4-10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厦门
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谨慎、
独立的原则,认真核查了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现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018 年度,公司未新增对外担保事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
余额为 90,638,320.79 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12%,上述担保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
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经核查,我们认为,2018 年公司对外担保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并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卢永华、郑甘澍、林志

                                                           2019 年 4 月 8 日




                                     1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永华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郑甘澍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林志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