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吉比特: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提示公告2020-01-07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0-002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比特”)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卢竑岩与陈拓琳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于 2020 年 1 月
4 日到期失效。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双
方一致行动关系于 2020 年 1 月 4 日自动解除。

     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卢竑岩,一
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卢竑岩及陈拓琳承诺其持
有的吉比特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2020 年 1 月 4 日)后二年内无减持意向。

     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会导致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长期稳定
经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和履行情况

    2014 年 1 月,卢竑岩与陈拓琳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陈拓琳承诺,在《一
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内,陈拓琳在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其他重大决策事
项方面始终与卢竑岩保持一致行动,包括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投票中与卢竑岩
保持一致,做出与卢竑岩相同的表决意见。《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后,卢竑岩
与陈拓琳均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
形。

                                     1
    卢竑岩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
股份 21,629,4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09%。

    陈拓琳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 8,240,025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11.46%。

    卢竑岩与陈拓琳无亲属关系,无其他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
系,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形。

    除在《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内陈拓琳构成卢竑岩的一致行动人外,公司
其他股东均非卢竑岩或陈拓琳的一致行动人。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失效后不再续签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卢竑岩与陈拓琳签署的《一
致行动人协议》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的三十六个
月后失效,即 2020 年 1 月 4 日起《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失效。

    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不再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卢竑岩与陈拓琳一致行动
关系于 2020 年 1 月 4 日自动解除。

       三、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对公司的影响

       (一)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卢竑岩持有公司股票 21,629,4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09%;陈拓琳
持有公司股份 8,240,0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46%。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卢竑岩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根据《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相关规定,卢竑岩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

       卢竑岩与陈拓琳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卢竑岩与陈拓琳的持股数量和持股
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卢竑岩。

       (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作为吉比特的创始人及核心技术人员,卢竑岩始终对公司技术研发、经营
管理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和决定性作用。自吉比特上市以来,卢竑岩一直担任公

                                     2
司董事长、总经理。

     自吉比特上市以来,陈拓琳持续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参与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决策。

     卢竑岩和陈拓琳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导致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
司长期稳定经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三)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影响相关承诺的履行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卢竑岩及陈拓琳承诺其持有的
吉比特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2020 年 1 月 4 日)后二年内无减持意向。一致行
动关系解除后,卢竑岩及陈拓琳将继续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卢竑岩与陈拓琳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卢竑岩与陈拓琳已编制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
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