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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语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 2019-012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投项目
        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56元,募集资金总额59,616.00万元,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5,055.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
10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天职业字【2017】第1760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本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种类: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
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2.使用额度: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
元。
    3.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实施方式: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
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
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
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
年的理财产品,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
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
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
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