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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语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20-04-16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 2020-019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涉及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9 年 4 月 30 日和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
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
    3、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财会〔2019〕8 号),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4、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
会〔2019〕9 号),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基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
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政部于 2019 年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主要变更内容为: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合并利润表在原“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
金”行项目。
    2、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主要
变更内容为: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
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
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
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3、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9 修订),
主要变更内容为:
    修订后的准则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对换入资产和换出
资产的确认/终止确认时点进行了明确;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要求对非货币资产交换是
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进行披露。
    4、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主
要变更内容为:
    对“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不再要求就债务人是否发生财务困难以及
债权人是否作出让步进行判断,因此扩大了适用范围。明确重组债权和债务与其
他金融工具不再区分,重组债权和债务与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原则一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
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报表无重大影响。其他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不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