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14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在 2019 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情
况,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和重要决策中建言献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履职所必要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并
在相应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现将个人情况介绍如下:
余海峰:男,汉族,中国国籍,1958年生,大专学历。历任上海
晟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秘书、上海凤凰自行车股份有限公
司装配车间副主任、上海盛协自行车技术服务公司《中国自行车》编
辑部主编、上海中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国自行车》编辑部主编。
退休,现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无其他
兼职。
赵高峰:男,汉族,中国国籍,1975年生,本科学历。历任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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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盛审计事务所审计师、苏州德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苏州东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师、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金螳螂家装电子商务(苏
州)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现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无其他兼职。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
响我们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了包
括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用途及
使用等在内的公司重大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审议董事会
提交的相关事项时,细致研读相关资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
合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充分保障了
公司和股东利益。2019年度,对于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我们
经审慎判断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参会情
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
委托出 缺席 东大会
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两次未亲
席次数 次数 情况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自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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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海峰 7 7 2 0 0 否 3
赵高峰 7 7 1 0 0 否 2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
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就公
司定期报告、内控建设情况、管理交易、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了
审议,我们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经验,分别从会计、战略、管理等角
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中的作用。
(三)现场考察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19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
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动态等信息,并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
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和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
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9年度,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179.51万元,为向关联法人销
售商品。交易总额较小,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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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严
格履行了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资金
占用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合规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
使用。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任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经确认,公司披
露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适用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情况。
(六)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在审计过程中可以恪守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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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约定。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截至2018年末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经核查,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现金流
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发行前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相
关承诺。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切实保护了公众股东
的利益。
(十)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监管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
体系,目前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一)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业委员会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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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审议,我们作为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责,对各专门委员会
审议的事项发表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本着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从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出发,勤勉尽责。在此,我们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于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
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20 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持谨慎、忠实、勤勉的原则,坚持对
全体股东负责,进一步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
策能力,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和义务,为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余海峰、赵高峰
2020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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