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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6-16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经核查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相

关专业知识及履职能力,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处分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

意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海峰、赵高峰

                                                2020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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