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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方股份:独立董事对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八方电

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及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发表相关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

全资子公司八方电气(波兰)有限责任公司(波兰文名称:Bafang

Electric (Poland) spó ka z ograniczon odpowiedzialno cia)

提供 3,424,107.50 欧元担保的事项,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

规担保的情形。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程序、资金往来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1-
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

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同意《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海峰、赵高峰

                                               2020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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