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股份:独立董事对于年度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15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年度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仔细阅读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
听取了管理层对于该事项的汇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续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21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该议案涉及的 2021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
合交易双方的实际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遵循自愿、
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海峰、赵高峰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