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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方股份:独立董事对于年度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15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年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八方电

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及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发表相关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存在一笔对全资子公司八方电气(波兰)有限

责任公司的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策程序合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除该笔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程序、资金往来合法合规,未超过董

事会审批的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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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四、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内部控制体系可以得到有效执

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

    五、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

需求和未来预计投入,既能实现公司对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

兼顾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独立、

公允的审计服务。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交易双方的实

际业务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依据,遵循

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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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表决关

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有效。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

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

关议案,并同意将本次会议中尚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海峰、赵高峰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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