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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方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17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娄葑镇和顺路 9
   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2,468,41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6.855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
   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清华先生主持。会议

                                  1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方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4 人,董事俞振华先生、独立董事赵

  高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2,468,419     100              0       0          0       0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2
       A股     92,468,419      100              0       0          0       0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2,468,419      1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3 为普
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马敏英、谢嘉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
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3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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