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股份:独立董事对于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7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八方电
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及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发表相关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笔为全资子公司八方电气(波兰)有限责
任 公 司 ( 波 兰 文 名 称 : Bafang Electric (Poland) spóka z ograniczon
odpowiedzialnocia)提供 3,424,107.50 欧元担保的事项。该担保事项
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规,未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
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程序、资金往来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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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
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同意《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海峰、赵高峰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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