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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方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清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
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依据


                                 -1-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条款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根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10,905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1-05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董事傅世军先生作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依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因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
120,314,955 股变更为 120,304,05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20,314,955 元变更为 120,304,050 元,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中
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2021-055)。
    依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2-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