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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1-22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各项材

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方案及预案

修订稿等文件内容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关事宜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

认可意见

    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后,董事会提前确定的发行对象由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王清华先生之子王英喆先生调整为王清华先生本人,

本次发行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经审阅会议材料及与公司、中介机构相

关人员沟通,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
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海峰、赵高峰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