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八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22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八方电气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八方电气(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及预案修订稿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
协议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拟与王英喆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
终止协议》,我们认为该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1-
案》
    经审阅公司拟与王清华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我们认为该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调整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调整后,本次发行董事会提前确定的发行对象由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王清华先生之子王英喆先生调整为王清华先生本人,本次
非公开发行仍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
自愿的原则,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
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程序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进行了修改。修改情况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
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相关主体为
保障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出具了相关承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调整后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收购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王清华先生在本次发行中取得公司向其发行
新股的行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

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
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规定的可以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
分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支持,有利于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
键岗位核心人才,进一步完善公司员工福利体系建设,符合公司长远
利益。本次审议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
    (以下无正文)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海峰、赵高峰
                                               2022 年 1 月 2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