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拟使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下同)5,000 万元(含)且 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价格:不超过 24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即 2022 年 3 月 16 日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 36 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使用 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 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湖州冠群信息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冠群”)的减持计划,湖州冠 1 群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5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回购期间内,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 划,公司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或者回购股 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 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无法顺利实施回 购方案或需根据相关规定变更、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 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 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 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 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 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效 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2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 定,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 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 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 司健康、长远发展,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股份回购。 3 4、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期限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视市场情 况择机进行回购。如发生下列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 届满: ①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 5,000 万元(含)至 10,000 万元(含)的区间时,公司可决定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及时公告,则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 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 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240 元/股(含),该价格上限 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考虑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 价、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等除权除 4 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 10,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7、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若按照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 240 元/股进行 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16,666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的 0.35%;若按照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 240 元/ 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8,333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 总股本的 0.17%。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等除权除 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 化。 8、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假设本次回购方案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240 元/股全部实施完毕,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下限 5,000 万元和资金上限 10,000 万元分别对应 的回购数量 208,333 股和 416,666 股测算,若全部股份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 下: 5 单位:股 回购后 回购前 股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份 性 股份 股份 股份 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有 限 售 条 48,904,050 40.65% 49,112,383 40.82% 49,320,716 41.00% 件 股 份 无 限 售 条 71,400,000 59.35% 71,191,667 59.18% 70,983,334 59.00% 件 股 份 合 120,304,050 100.00% 120,304,050 100.00% 120,304,050 100.00% 计 (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被注销 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对应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 体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假设本次回购方案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240 元/股全部实施完毕,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下限 5,000 万元和资金上限 10,000 万元分别对应 的回购数量 208,333 股和 416,666 股测算,若全部股份被注销,则预 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6 单位:股 股 回购后 回购前 份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性 股份 股份 股份 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有 限 售 条 48,904,050 40.65% 48,904,050 40.72% 48,904,050 40.79% 件 股 份 无 有 限 售 71,400,000 59.35% 71,191,667 59.28% 70,983,334 59.21% 条 件 股 份 合 120,304,050 100.00% 120,095,717 100.00% 119,887,384 100.00% 计 9、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 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325,743.61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0,325.44 万元,流动资产 274,664.35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假设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0,000 万元全部使用 完毕, 则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 比重分别为 3.07%、3.99%、3.64%,占比较低。 公司生产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 前景判断,预计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回购股份 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 7 性,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 司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0、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 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 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及其在回购期间是 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 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 冲突,亦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 持计划。 11、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 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湖州 冠群就减持计划进行问询,回复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湖州冠群的减 持计划,湖州冠群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2,4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1-052)。除前述减持计划外,湖州冠群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其他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 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 公司回购期间内,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依据 8 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回购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届时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 实施。 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 36 个月内将已回购股份使用 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实施。 13、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 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后续发生回购股份注销的情形,公司将依照《公 司法》等有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 14、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1)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相关事务; (2)依据公司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 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 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 9 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 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5、决议有效期 本次回购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 之日起 6 个月。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或者回购股 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 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无法顺利实施回 购方案或需根据相关规定变更、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 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 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 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 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 10 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 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有效;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 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此外,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 和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3、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股份方 案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 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 五、其他事项 1、前 10 大股东及前 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关于本次回购事项相关董事会决议披露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3 月 16 日)登记在册的前 10 大股东及前 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名 11 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等信息,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申请,并及时公告。具体参阅公司届时披露的 相关公告。 2、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情况: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4493212 3、回购期间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