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2-04-30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八方电气(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高峰先生、独立
董事余海峰先生、董事贺先兵先生组成,其中赵高峰先生为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相关专
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人数
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报
告期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变更会计政策等重要事项。上述会议的决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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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监
管要求,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并针对
审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事项与管理层、会计师进行了有效沟通。
经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公司
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错报等情形。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认为公司聘请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具有证券、
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
的经验与能力。相关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就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协调经营管理层、财务中心、营
销中心等部门与容诚的沟通,有效保障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推进。
基于对容诚业务能力及工作质量的认可,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
议续聘容诚继续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切实保障
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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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并督促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推进审计计划,
针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
容诚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充分体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在监督
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健全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等
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为公
司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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