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八方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30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 年度,作为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
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2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要求。具体情
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
    余海峰:男,汉族,中国国籍,1958年生,大专学历。历任上海
晟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秘书、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四分公司装配车间副主任、上海盛协自行车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中国自行车》编辑部主编、上海中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国自
行车》编辑部主编。已退休,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无其他兼职。
    赵高峰:男,汉族,中国国籍,1975年生,本科学历。历任苏州
德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
限公司部门经理、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苏州东信


                               -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金螳螂
家装电子商务(苏州)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易筑网络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咨询顾问、苏州七彩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其他兼职。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履职所必要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并

在相应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
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会前认真阅读会议资料,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对各项议
案予以充分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2021年度,对于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我们经
审慎判断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
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
                                     委托出   缺席              东大会
 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两次未亲
                                     席次数   次数               情况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自参加

余海峰      8        8       8            0    0        否        3

赵高峰      8        8       6            0    0        否        3



                                    -2-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

开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我们充分利用自身的专
业经验,分别从会计、战略、管理等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发
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三) 现场考察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1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
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平时也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公司及行业的重要动态,忠实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和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我们履职,保障了相关工作的
顺利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年度,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30.54万元,为向关联法人销
售商品,交易总额较小,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日常经营关联
交易的额度范围。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仅存在一笔对全资子公司八方电气(波兰)
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决策程序合规。此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


                               -3-
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合规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

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经营规模、业绩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薪酬,公司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情况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在审计过程中可以恪守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
件的约定。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截至2020年末的未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为59.81%。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


                               -4-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
项是基于公司战略布局的需要提出的,募投项目方案具备合理性、可

行性,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关注了公司及关键人员的承诺履行情况,维护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及关键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切实保护了公众股东
的利益,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
    (十)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监管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
体系,坚持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认为公司内部
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十一)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及各自工
作细则的要求,合规开展工作,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并提供了专业建议,帮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5-
    (十二)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文件要求需要发布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度,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

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贡献力量。
    2022 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提

高履职能力,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余海峰、赵高峰
                                             2022 年 4 月 3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