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8-2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机构”)作为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股份”、“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八方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1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61.98万元(不含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会
验字[2019]7930号)验证。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1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审批文号
(万元) (万元)
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
1 42,644.80 38,430.96 苏园行审备[2018]122 号
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2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 23,944.24 23,944.24 苏园行审备[2018]124 号
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
3 13,407.94 13,407.94 苏园行审备[2018]125 号
级改造项目
苏境外投资[2018]N00345
号;
4 境外市场营销项目 12,974.88 12,974.88 苏境外投资[2018]N00346
号;
苏境外投资[2018]N00347 号
5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
合计 127,971.86 123,758.02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112001012900501676 3,195.0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112001013300501680 3,417.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 512904832310804 3,840.3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 512904832310605 9,926.6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1102026529000809295 12,250.95
合 计 — 32,630.15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剩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总额 进度
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38,430.96 30,747.73 80.01%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 23,944.24 2,870.41 11.99%
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3,407.94 13,407.94 100.00%
境外市场营销项目 12,974.88 6,916.93 53.31%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100.00%
合 计 123,758.02 88,943.01 71.87%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境外市场营销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境内外疫情蔓延影响,公司在海外市场的营销推广节奏整体放缓,项目推
进进度晚于预期。
(二)计划完成时间
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 3 年,现拟延期 1 年,即至 2023 年 11 月完成。
(三)“境外市场营销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依据实际实施情况而做出的必要调整,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一)拟结项募投项目概述
公司“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技术中心项目”),
通过新建场地、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引进优秀的技术人才、开展针对性课题的
研究,不断提高公司产品技术水平,有利于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外市
场竞争中保持技术先进性,进一步夯实核心竞争力。
技术中心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 1.5 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通过,同意该项目延期 1 年,即至 2022 年 5 月完成。截至目前,公司研发中心
主要设备购置及安装已基本完成、人才团队依公司业务规模进行了扩充,基本满
3
足公司当前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技术中心项目涉及技术研发人员的薪资、社保以及开展研发活动相关的差旅
费用支付等。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薪资支出目前由公司人事中心统一核算确
认后,由财务中心统一支付,员工社保缴费均通过公司社保账户统一申报缴纳。
此外,技术研发人员办公用电脑、开发软件等长期资产,亦由相关部门提报需求,
由公司在合格供应商目录中选择相应的供应商或者市场化比价确定供应商后统
一采购并支付,并依据技术部门的实际领用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综上,上述相关费用支付时均由公司以自有资金代为支付,公司建立台账登
记明细支出并汇总。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技术中心项目累计使用自有资金代
为支付金额为 3,256.87 万元,造成募集资金节余。
(三)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840.39 万元(含利息
收益与委托理财收益),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最
终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公司本次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技术中心项目的剩余资金转出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
六、本次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1、将“境外市场营销项目”
延期至 2023 年 11 月完成;2、将“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
保荐机构对八方股份募集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实质改变募集资
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无异议。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