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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方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
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下同)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2
年3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
    关于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下统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2-
01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4月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并于2022年4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以集中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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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025)。
    (二)2022年9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

股份事项完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5,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
最高成交价为195.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60元/股,回购均价约
为170.47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6,733.9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
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有利于公司完善人才
激励机制,将公司、股东、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共同推动公
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4月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
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能在
本次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已回
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395,024股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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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账户,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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