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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方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2022-11-09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1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48,60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11 月 14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1 号),八
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方股份”)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八
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9]243 号),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控股股东王清华先生持有的首
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上市
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48,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40.40%,将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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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由 90,000,000 股增加至

12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至今,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1、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依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
案向 44 名激励对象发行限制性股票 314,955 股。本次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120,000,000 股变更至 120,314,955 股。
    2、2021 年 12 月 30 日,因一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其持有的
10,905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了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120,314,955 股变更至 120,304,050 股。
    3、2022 年 10 月 20 日,因①三名激励对象在业绩考核方面未达
到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②一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
持有的 6,915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了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120,304,050 股变更至 120,297,135 股。
    除上述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导致的总股本变动外,公司未因分配、
公积金转增等其他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
限售的股东王清华先生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事项作出了
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
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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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公司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
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
人若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
上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以上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减持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
应调整;
    4、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
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王清华先生严格
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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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公司就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八方
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
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

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
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八方股份关于本次限售
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48,600,000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11 月 14 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

 王清华    48,600,000       40.40%        48,600,000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8,799,060     -48,600,000         199,06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1,498,075      48,600,000     120,098,075

股份合计                 120,297,135               0     120,297,135

    八、上网公告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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