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仔细阅读了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的议案资料,听取了管理层对于该事项的汇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一、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公司拟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事项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策,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海峰、赵高峰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