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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港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2-26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2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本

次会议为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周艳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2 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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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

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共计 200,000 手(2,000,000 张),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5%、第二年 0.8%、第三

年 1.2%、第四年 1.8%、第五年 2.2%、第六年 2.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5.16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

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

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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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到期赎回条款

    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

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18%(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

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2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

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翔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翔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2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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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409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

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转换为手数,每一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41,846,46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

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199,860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

额 200,000 手的 99.93%。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35,527,268

股,可优先认购翔港转债上限总额为 50,057 手;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为 106,319,192 股,可优先认购翔港转债上限总额为 149,803 手。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建军及董建军控股的公司上海翔湾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承诺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总额 30.00%的可转债份额,即

认购金额不低于 6,000 万元。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

称为“翔港配债”,配售代码为“753499”。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

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

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

    (2)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简称为“翔

港发债”,申购代码为“754499”。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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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千手(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

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

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2020 年 2 月 28 日(T 日),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通过

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 T 日

确认网上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

按每 1 手(10 张,1,000 元)配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

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 T 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2020 年 3 月 2 日(T+1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

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

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2020 年 3 月 2 日(T+1 日),根据本次

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2020 年 3 月 3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告

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翔港转债的数量并准备认购

资金,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 手(10 张,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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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网上投资者放弃认

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 1 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

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

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

凭证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

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

的方式承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认购不足 20,000 万元的部分

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20,0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

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6,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

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部分,并及时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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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

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 2019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0 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

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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