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港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29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转债代码:113566 转债简称:翔港转债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
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董事长董建军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何国超等 5 名因个人原因从公司
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8 年度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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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中对董事会的授权的相关规
定,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 7.056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其中何国超等 4 名激励对象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徐翰璟为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根据《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拟为 6.29 元/股并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预留部分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拟为 5.07 元/股并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
所律师对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书,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曹峻女士、汤慧女士、宋莉娜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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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及法务总监凌云先生的书面辞职
报告,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前述职务。根据有关
规定,凌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凌先生辞
去前述董事会秘书等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宋钰锟先生任职经历、职业资格等方面的严
格审查,提名宋钰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同时担任公司投
资总监及法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
会秘书的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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