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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韦尔股份:关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2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2018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3)、《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114)。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 20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44%,不超过 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的回购数量,在回购
价格不超过 30.00 元/股的条件下,预计以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
币 1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及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时的数量及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2
个月内,且不迟于公司审议《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本次回购股份的用
途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若公
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
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 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法定代表人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价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本人携带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二) 申报时间
    2018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7 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
出日为准。
    (三)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4 号楼 4 层
    邮编:201203
    联系人:任冰
    电话:021-50805043
    传真:021-50152760
    邮箱:stock@sh-willsemi.com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