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尔股份: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2018-12-01
SHANGHAI LIXIN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宜所涉及的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适用国家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中国
其中,合并范围内所有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具体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适用国家
2018 年 1 月 1 月-2018 年 4 月 30 日:
30.36%(联邦所得税)+8.84%(州所得税)(州)
美国
2018 年 5 月 1 日起:
21%(联邦所得税)+8.84%(州所得税)(州)
0% 开曼群岛
企业所得 应纳税所
15% 中国
税 得额
25% 中国
16.5% 香港
2018 年 1 月 1 日起:20% 台湾
10% 新加坡
2018 年 5 月 1 日起:23% 挪威
注:作为美国税务改革的过渡期,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使用的联邦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加权平均税率30.36%。2018年5月之后,联邦企业所得
税税率变更为21%。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本评估项目的委托人系本次收购方。
(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服务和送交财产评估
主管部门审查使用,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限制为:
委托方;
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对象。
二、评估目的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