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尔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卫星直播、地面无线接收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除前述变更外,其他
事项均无任何变更,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4 月 7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469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
获准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4,1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2 元,股款以人
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292,032,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
其 他 交 易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50,685,000.00 元 后 , 净 募 集 资 金 共 计 人 民 币
241,347,0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431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51,258,044.49 元(其
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为 81,035,500.03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6,503,337.33 元。
(二)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额
1、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 159,251,950.78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792,363.39
利息收入 792,363.39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额
3、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13,540,976.84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68,536,236.73
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0.00
支付银行手续费 4,740.11
4、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46,503,337.33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卫星直播、地面无线接收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计划 2018 年 5 月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现由于产品性能指标调整,设计工作进行了相应修订,造成项目
的进度落后于原进度。因此项目进度进行了变更,预计 2019 年 5 月完成产品功
能验证和测试,性能验证和测试;2019 年 6 月,完成产品参数性能调整和改进,
并完成量产评审;2019 年 8 月至 9 月,产品量产并初步完成国测认证和国密认
证。
三、此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
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
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
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投
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此次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
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
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卫星直播、地面无线接收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
期。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