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161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韦尔股份”或 “发行人”)和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 (2018 年修订)》(上证发[2018]115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 年修订)》(上证发[2018]42 号)等相关规 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或“韦尔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 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 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2 月 30 日(T+2 日)日终有足 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 1 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 位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 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4.40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 销基数为 24.40 亿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最大的包 销金额原则上为 7.32 亿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 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 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 并计算。 韦尔股份本次公开发行 24.4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 购已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T 日)结束。根据 2020 年 12 月 24 日(T-2 日)公 布的《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 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 获配信息。现将本次韦尔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韦尔转债本次发行 24.40 亿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共计 2,440 万张(244 万手),发行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T 日)。 2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1、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发行人原有限售条件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 229,025 手,即 229,025,000 元; 最终向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韦尔转债总计为 229,025 手,即 229,025,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39%。 2、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 韦尔转债总计为 1,585,459 手,即 1,585,459,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4.98%。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韦尔转债总计为 625,516 手,即 625,516,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5.64%,网上中签率为 0.00738383%。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 8,581,844 户,有效申购数量为 8,471,427,432 手,配号总数为 8,471,427,432 个,起讫号码 为 100,000,000,000-108,471,427,431。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0 年 12 月 29 日(T+1 日)组织摇 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中签率/配售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实际获配金额 类别 比例(%) (手) (手) (元)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 100 229,025 229,025 229,025,000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 100 1,585,459 1,585,459 1,585,459,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0.00738383 8,471,427,432 625,516 625,516,000 合计 8,473,241,916 2,440,000 2,440,000,000 四、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韦尔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备查文件 3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0 年 12 月 24 日(T-2 日)在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查询《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科路 88 号豪威科技园东塔 7 楼 电 话:021-50805043 联 系 人:任冰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9 号金融街中心北楼 16 层 电 话:010-56800332 联 系 人:股权资本市场团队 发行人: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9 日 4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 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 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