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尔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3-13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韦尔股份
股票代码:603501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嘉兴华清龙芯豪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2 号楼 118 室-47
2、嘉兴华清银杏豪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2 号楼 118 室-46
3、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成嘉园 13 号楼地下 1 层 B25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3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
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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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7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 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韦尔股份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10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4
一、备查文件......................................................................................................................... 14
二、备查地点.........................................................................................................................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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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韦尔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华清银杏 指 嘉兴华清银杏豪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清龙芯 指 嘉兴华清龙芯豪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清博广 指 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华清银杏、华清龙芯和华清博广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 5%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 15 号》 指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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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华清龙芯
企业全称 嘉兴华清龙芯豪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26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2 号楼 118 室-47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1903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华清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吕大龙)
认缴出资总额 50,6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8A6GY98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清龙芯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清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为吕大龙。华清龙芯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华清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1976%
2 北京华清豪威科技有限公司 97.8261%
3 上海炳烁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1.9763%
(二)华清银杏
企业全称 嘉兴华清银杏豪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6 年 2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2 号楼 118 室-46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1903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华清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吕大龙)
认缴出资总额 50,6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8A71B8K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清银杏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清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为吕大龙。华清银杏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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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华清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1976%
2 北京华清豪威科技有限公司 97.8261%
3 北京溥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763%
(三)华清博广
企业全称 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22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成嘉园 13 号楼地下 1 层 B25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1903
法定代表人 吕大龙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79014523J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范围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清博广控股股东为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为吕大龙。华清博广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华清银杏、华清龙芯和华清博广的实际控制人为吕大龙先生,男,中国籍,
长期居住地为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吕大龙先生在华清银杏、
华清龙芯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在华清博广担任执行董事、经理;此外,
吕大龙还担任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华清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吕大龙先生现任上市公司董事,其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出
具日,吕大龙先生在上市公司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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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最近 3 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且均已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华清银杏、华清龙芯和华清博广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吕大龙先生,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清银杏、华清龙芯、华清博广没有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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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的股份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
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向韦尔股份提交了《关于股份集中竞价
减持的告知函》,华清银杏计划自 2021 年 1 月 15 日起的三个月内,减持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4,317,8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减持价格将按照减
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华清龙芯计划自 2021 年 1 月 15 日起的三个月内,
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4,317,8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减持价
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视市场情况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并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监管规定。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加其
在公司份额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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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韦尔股份 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共计持有韦尔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306,082
股,占韦尔股份当时总股本的 6.2885%。华清银杏持有韦尔股份 26,814,084 股,
占韦尔股份当时总股本的 3.1050%;华清龙芯持有韦尔股份 26,814,084 股,占韦
尔股份当时总股本的 3.1050%;华清博广持有韦尔股份 677,914 股,占韦尔股份
当时总股本的 0.078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清银杏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通过集
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韦尔股份 6,343,8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12%;
华清龙芯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韦尔股份 4,447,7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26%;华清博广于 2020
年 9 月 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韦尔股份 135,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56%。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股) (%)
2020 年 10 月 30 日
集中竞价 239.10 元/股 6,243,842 0.7197
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
华清银杏
2020 年 12 月 2 日
大宗交易 203.46 元/股 100,000 0.0115
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
2020 年 10 月 15 日
集中竞价 200.20 元/股 4,317,746 0.4977
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
华清龙芯
2020 年 11 月 2 日
大宗交易 189.99 元/股 130,000 0.0150
至 2020 年 11 月 5 日
2020 年 9 月 4 日
华清博广 大宗交易 177.05 元/股 135,500 0.0156
至 2020 年 11 月 2 日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清银杏持有韦尔股份 20,470,242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3594%;华清龙芯持有韦尔股份 22,366,3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80%;华清博广持有韦尔股份 542,4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25%。信息
9
披露义务人共计持有韦尔股份 43,378,9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韦尔股份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
况
(一)华清银杏、华清龙芯股份锁定安排
华清银杏、华清龙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韦尔股份 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获得的韦尔股份股票,自该部分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期限届满后,按如下约定解锁:
(1)前述期限届满且韦尔股份在指定媒体披露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豪威”)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本次向上述发行对象发
行股份的 50%扣减截至该时点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及应补偿的股份数(如
有)后可解锁,剩余部分继续锁定;
(2)韦尔股份在指定媒体披露北京豪威 2020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本
次向上述发行对象发行股份的另外 20%扣减截至该时点其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
可解锁,剩余部分继续锁定;
(3)韦尔股份在指定媒体披露北京豪威 2021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标的
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后,本次向上述发行对象发行股份的剩余 30%扣减截
至该时点其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可解锁。
(4)各年扣减后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 0 的,则当年上述发行对象
可解锁的股份数为 0,且次年可解锁的股份数量还应扣减该差额的绝对值。
(二)华清博广股份锁定安排
若华清博广取得韦尔股份 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发行的股票时,持续持有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
比科”)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本次向华清博广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期限届满且韦尔股份在指定媒体披露思比科 2021 年度
《专项审核报告》和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后,本次向华清博广发行股
份的 100%扣减其各自截至该时点其已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及应补偿的股份数
10
(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可解除锁定。扣减后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小于或等
于 0 的,则华清博广可解锁的股份数为 0。
若华清博广取得韦尔股份 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发行的股票时,持续持有思比科的时间已满 12 个月,则本次向华清博广发
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期限届满后,按照如下约
定进行解锁:
(1)前述期限届满且韦尔股份在指定媒体披露思比科 2019 年度《专项审核
报告》后,本次向上述发行对象发行股份的 20%扣减截至该时点其已补偿的股份
数(如有)及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可解锁,剩余部分继续锁定;
(2)韦尔股份在指定媒体披露思比科 2020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本次
向上述发行对象发行股份的另外 30%扣减截至该时点其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
可解锁,剩余部分继续锁定;
(3)韦尔股份在指定媒体披露思比科 2021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标的资
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后,本次向上述发行对象发行股份的剩余 50%扣减截至
该时点其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可解锁。
(4)各年扣减后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 0 的,则上述发行对象当年
各自可解锁的股份数为 0,且次年可解锁的股份数量还应扣减该差额的绝对值。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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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清银杏、华清龙芯和华清博广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
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兴华清龙芯豪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华清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2 日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兴华清银杏豪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华清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2 日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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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试验区龙东大道 3000
份有限公司
号1幢C楼7层
股票简称 韦尔股份 股票代码 603501
嘉兴华清龙芯豪威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2
(有限合伙) 号楼 118 室-47
嘉兴华清银杏豪威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2
注册地
(有限合伙) 号楼 118 室-46
北京华清博广创业 北京市海淀区紫成嘉园
投资有限公司 13 号楼地下 1 层 B25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无□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54,306,082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6.2885%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变动数量:10,927,088 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比例:1.2595%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后数量:43,378,994 股
例
变动后比例:4.99988%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时间:2020 年 9 月 4 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
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不适用
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
18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增持计划。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否■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减持行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他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不适用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19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兴华清龙芯豪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华清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2 日
20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兴华清银杏豪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华清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2 日
21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华清博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 年 3 月 12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