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尔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04-16
公司代码:603501 公司简称:韦尔股份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
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
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韦矽微电子有限公司、韦尔半
导体香港有限公司、合肥韦豪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韦玏微电子有限公司、无锡中普微电子有
限公司、无锡韦尔半导体有限公司、武汉韦尔半导体有限公司、北京京鸿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灵
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东益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树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夷易半导体有限
公司、上海韦孜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绍兴韦豪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北
京视信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芯能投资有限公司、深
圳市芯力投资有限公司、绍兴豪威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矽久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韦豪集成电路
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豪威芯仑传感器(上海)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芯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韦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韦尔置业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仓储业
务、资产管理、研发活动、固定资产、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筹资管理、长期股权投资、担
保管理、印鉴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关联交易和对子公司的控制。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
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1%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财务报告的任何舞弊;(2)对已公布/披露的
重大缺陷
财务报告进行重报,以更正重大错误;(3)审计中发现重大错报,需进行调整;(4)
内部审计对财务报告的监督无效等。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不构成重大
错报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
重要缺陷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
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的 0.5%≤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 损失≥资产总额的 1% 损失<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可认定为重大缺陷:(1)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被行政法律部门、
监管机构判罚或处罚;(2)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岗位人员聘任
重大缺陷 与解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3)媒体频现负
面新闻且情况属实,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4)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
得到整改;(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可认定为重要缺陷:(1)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
重要缺陷 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设计缺陷,且未有相应的补偿
性控制;(3)重要业务和关键领域的决策未进行风险评估,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积极落实整改。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积极落实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公司将结合企业经营状况,加强风险管理意识,促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合法合规的稳步
推进,防范潜在经营风险。在 2020 年基础上,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
标的实现。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虞仁荣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