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提前进行了审阅,并就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开和公平的原则,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 少数股权事宜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行军、王海峰、胡仁昱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