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尔股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9-17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9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规
定,针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制定<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并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
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8 月 27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
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8 月 27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
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结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进程对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进行了核查。根据中
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除以下核查对象外,
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序号 名称 职务 变更日期 买卖方向 变更股数
20210617 卖出 430,000
1 纪刚 副总经理、董事
20210712 卖出 20,000
20210712 卖出 31,100
2 贾渊 董事、财务总监 20210723 卖出 3,700
20210727 卖出 87,300
20210303 卖出 1,100
20210305 卖出 1,500
3 胡亚雯 中层管理人员
20210617 卖出 200
20210708 卖出 1,000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纪刚先生、贾渊先生在其卖出股票前,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减持期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
在违规减持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在其交易期间并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信
息,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进行的决策,不
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
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
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
告前,未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经公司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生
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
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
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