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 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 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并就此发表如下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年度担保额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 存在为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 反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 的情况,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吴行军、朱黎庭、胡仁昱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