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8-12-18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本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现阶段
年产 2035 吨 X 射线造影剂原料药技改及扩产项目(二期)的实际情况,对公司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所涉及事项进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15 元,共计募
集资金 36,45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187.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4,263.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
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21.9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2,941.1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9 号)。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
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分别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文号 总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2035 吨 X 射线造影剂 仙发改审批 42,817.86 23,191.10
原料药技改及扩产项目(二 [2012] 301 号
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 18,000.00 9,750.00
合计 60,817.86 32,941.10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696.65 万元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募集资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金投向 总额 金额 (%)
年产 2035 吨 X 射线造影 23,191.10 16,696.65 72.00
剂原料药技改及扩产项
目(二期)
补充流动资金 9,750.00 9,750.00 100.00
合计 32,941.10 26,446.65 80.28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司太立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造影剂原料药最新技术工艺和最新自动化及智能化的设备创新,为
了继续保持公司造影剂系列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独特制造优势,研发部门需
要作充分论证调整,为充分保证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将“年产 2035 吨
X 射线造影剂原料药技改及扩产项目(二期)”募投项目完工日期由原来的 2017
年 12 月延期至 2018 年 12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司太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7-068)。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年产 2035 吨 X 射线造影剂原料药技改及扩产项
目(二期)”募投项目土建及设备采购已基本完成。同时,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
使用完毕,并已注销公司两个募集资金专户(1、中国银行仙居支行:364970552421;
2、中国工商银行仙居城南支行:120705212920108333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司太立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105)。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由于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将主要在法规市场(如欧洲、美国、日本和中国等)
上市销售。为顺应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以下简称“ICH”)关于药
品中元素杂质的最新指导原则(即“ICH Q3D”),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美国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于 2018 年 7 月、2018 年 8 月发布了相关行业要求和实施
细则。自新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6 月成为 ICH 管理委员会成员
后,我国医药行业也将逐步实施 ICH 的相关指导原则。
因此,为了符合各国最新药品法规和指南的要求,公司需要对募投项目的相
应工艺进行调整和优化,并使用更为先进的生产设备,包括配置自动控制装置、
安装废气后处理系统等。为充分保证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拟将该募投项目完
工日期调整至 2019 年 6 月。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的年产 2035 吨 X 射线造影剂原料药技改及扩产项
目(二期)的延期,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
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司太立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的客观
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有
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方花旗对司太立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