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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司太立:司太立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1-10-15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70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海神制药增资
11,026.37万元用以实施募投项目。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台州
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神制药”)增资用以实施其
募投项目。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4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9,542,743 股,发行价格 70.4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71,999,962.06 元,扣
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发行费 19,100,624.14 元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净额为 652,899,337.9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82 号)。公司及
子公司就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司太立制药有
限公司的募投项目“年产 195 吨定制医药中间体项目”和“年产 1200 吨三碘
异酞酰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市场外部环境变化和工艺路线变更的情况,
导致上述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审慎决定将上述项目变更为海神制药
的“年产400吨碘海醇、200吨碘帕醇项目”,上述两个原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合
计11,026.37万元将用于新项目的实施。
    三、增资对象基本情况及本次增资计划

    公司名称: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75491188X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
    法定代表人:程洪斌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贰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 年 9 月 28 日
    经营范围:原料药(碘海醇、碘帕醇、碘克沙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海神制药资产总额 68,628.16 万元,净资产总额
49,826.88 万元,负债总额 18,801.28 万元;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20,771.41
万元,净利润为 3,326.9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公司本次拟向海神制药增资 11,026.37 万元,
增资前后海神制药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1%)

浙江司太立制药
                           23,200            100         34,226.37            100
 股份有限公司

     总计                  23,200            100         34,226.37            100

    四、本次增资原因及影响
    本次通过直接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海神制药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可在
保持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的前提下,简化募集资金使用流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且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本次增资后,海神制药注
册资本由 23,200 万元增加至 34,226.37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的说明
    根据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0 年 9 月 4 日公
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
式的议案》,鉴于海神制药为公司子公司,为简化募集资金使用流程,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对海神制药的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方式由委托贷款变更为增资。鉴
于上述情况,本次以募集资金向海神制药增资来实施募投项目具备可行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不会导致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本
次增资是为了将募集资金投入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
内容与公司原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进而实施募投项目的方式未改变募集
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还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