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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司太立:司太立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2022-07-12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2-054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司太立”)控股股东胡锦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383,600 股,占公司当前
总 股 本 的 20.52% 。 本 次 质 押 后 , 胡 锦 生 先 生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累 计 质 押 数 为
38,76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55.07%,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30%。公司控
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胡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1,74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8.00%。本次质押后,胡健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为 34,738,000 股,占
其持股总数的 56.26%,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13%。
      控股股东胡锦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132,123,6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8.52%。本次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73,498,000 股,占合计持股总数的 55.63%,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21.43%。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2020 年 6 月 29 日,胡锦生先生将持有的 5,500,000 股司太立无限售流通股
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业务,购回交易日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6),并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办理了展期手续,购回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2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2022
年 6 月 29 日,胡锦生先生与国泰君安就上述业务办理了展期手续,并将其持有
的 20,000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与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手续,购回交易
           日变更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新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2021 年 3 月 30 日,胡健先生将持有的 14,870,000 股司太立无限售流通股
           与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交易日为 2022 年 3 月 30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5)
           并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将持有的 2,800,000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与国泰君安办
           理了股票补充质押手续,购回交易日为 2022 年 3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 5%以上股东股份补充
           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2022 年 3 月 30 日,胡健先生与国泰君
           安就上述业务办理了展期手续,购回交易日变更为 2023 年 3 月 30 日,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之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胡锦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健先生的函件,
           其分别将持有的 3,600,000 股和 10,000,000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与国泰君安办
           理了股票补充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为 是否补                展期后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名称   股股东 股数(股) 限售股 充质押                    到期日
                                                                                     比例    比例     用途

                                                                        国泰君安证                   偿还个

胡锦生     是     2,100,000    否      是     2022-07-08 2022-11-29 券股份有限       2.98% 0.61%     人债务

                                                                           公司                      及投资
                                                                             国泰君安证                                偿还个

胡锦生      是       1,500,000     否         是     2022-07-08 2023-06-29 券股份有限          2.13%       0.44%       人债务

                                                                                  公司                                 及投资

                                                                             国泰君安证
                                                                                                                       用于个
胡健        是      10,000,000     否         是     2022-07-11 2023-03-30 券股份有限 16.20%               2.92%
                                                                                                                       人投资
                                                                                  公司

                 2、本次质押融资金额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
           保障用途。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持股数量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股)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股)      (股)       (股)

胡锦生   70,383,600     20.52     35,160,000       38,760,000   55.07%   11.30%           0            0           0            0

 胡健    61,740,000     18.00     24,738,000       34,738,000   56.26%   10.13%           0            0           0            0

 合计    132,123,600    38.52     59,898,000       73,498,000   55.63%   21.43%           0            0           0            0

                 注:胡锦生先生所质押的 38,760,000 股股份中,其中 23,800,000 股股份系为公司并购

           贷款提供担保,占其个人质押股份总数的 61.40%。公司依照借款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目前

           合同执行状况良好。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质押到期情况
                                   到期质押股份数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对应融资余额
         股东名称      到期时间
                                        (股)            比例(%)       比例(%)             (万元)

          胡锦生        半年内           5,740,000                8.16             1.67                5,000
胡锦生          一年内    9,220,000      13.10          2.69         8,000

胡健            一年内   34,738,000      56.26         10.13        30,000

         合计            49,698,000      37.61         14.49        43,0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上述股票质押期限届满前,股
东将通过自有资产处置变现、银行贷款、股票分红、减持公司股份、对外投资收
益等多种途径获得还款来源,具备较强的偿还能力。
       2、控股股东当前不存在通过非营业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当前资信状况良好,其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个
人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影响。
       (2)控股股东股份当前不存在被冻结或强制平仓等风险,不会对其向公司
委派董事席位、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当前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