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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玛科技: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12-01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
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
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
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止,公示期为 10 天
,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三)公示方式
    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公示。
    (四)公示结果
    在上述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信息,核查了本
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
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
    2、列入《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