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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玛科技: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10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
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张剑先生和段华女士的任职资格及能力进行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其
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选举张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段华女士为第五
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张剑先生、段华女士、高辉先生、李玉宝先生、郑慧女士、罗庆一先
生及王春彦先生的任职资格及能力进行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提名
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剑先生为总经理、郑慧女士为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
王春彦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段华女士、高辉先生、李玉宝先生、罗庆
一先生为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孙明贵、刘俊峰、马军生
                                                        2022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