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签率/配 实际配售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金 类别 售比例 数量 (手) 额(元) (%) (手) 原股东 100 1,820,673 1,820,673 1,820,673,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0.00177199 10,120,074,274 179,327 179,327,000 网下机构投资者 - - - - 合计 10,121,894,947 2,000,000 2,000,000,000 特别提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玛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公开 发行 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爱玛转债”)已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038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牵头主 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牵 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联 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爱玛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66”。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 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2 月 27 日(T+2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 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 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 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牵头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联 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200,000 万元,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 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 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60,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 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 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 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 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爱玛科技本次公开发行 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 申购已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T 日)结束。根据 2023 年 2 月 21 日(T-2 日)公 布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 信息。现将本次爱玛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爱玛转债本次发行 200,000 万元(200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1,000 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3 年 2 月 23 日(T 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爱玛转债发行总额为 200,000 万元,向股权登记日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爱玛 转债为 1,820,673,000 元(1,820,673 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1.03%。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爱玛转债为 179,327,000 元(179,327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97%,网上中签率为 0.00177199%。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 10,170,152 户,有 效 申 购 数 量 为 10,120,074,274 手 , 即 10,120,074,274,000 元 , 配 号 总 数 为 10,120,074,274 个,起讫号码为 100,000,000,000 -10,120,074,273。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将在 2023 年 2 月 24 日 (T+1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T+2 日)在 《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 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 手(即 1,000 元)爱玛转债。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中签率/配售比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实际获配金额 类别 例(%) (手) (手) (元) 原股东 100 1,820,673 1,820,673 1,820,673,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0.00177199 10,120,074,274 179,327 179,327,000 合计 10,121,894,947 2,000,000 2,000,000,000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爱玛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T-2 日) 在《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及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爱玛路 5 号 联系人:王春彦 联系电话:022-59596888 2、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6839366,010-56839416 3、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33075 发行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24 日 (此页无正文,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 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 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 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