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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阅科技: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603533         证券简称:掌阅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要求“关于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也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
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
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解释第 16 号
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1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主要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
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
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
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
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
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
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
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
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
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
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
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
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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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
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
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
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解释第 16 号的上述规定。
    (四)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日期
    公司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施行。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
更和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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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1、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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