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诚国际: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1-05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会前认真审阅和了解相关情况后,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广东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梁肖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田宇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林勋亮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