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8-017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44,55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4 月 9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4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诺华”)向社会公 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2,000 万股,并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 28 名股东,分别 为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金麟”)、上海锐 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周君明、宁波华建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盈盛投资有限 公司、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归朴投资有限公司、宁波东方聚金嘉华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陈为人、石建祥、深圳市同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陈雪峰、沈晓雷、任奇峰、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宏邦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逸盈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燕华实业有限公司、金一 平、深圳市华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金锋、上海金麟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李梅枝、孙志方、李震、吴奇斌、焦华、姚波。该部分限售股合计 44,550,000 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将于 2018 年 4 月 9 日 上市流通。 1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的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周君明(已于 2017 年 5 月 5 日辞 任)、陈为人、石建祥、沈晓雷(已于 2017 年 9 月 23 日辞任)、姚波、焦华和 李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 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 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其他股东分别承诺:美诺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后,自美诺华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本人所持有的美诺华股份,也不由美诺华回购该等股份。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宁波金麟承诺:美诺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自美诺华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宁波金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所持有的美诺华股份,也不由美诺华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 之日起,宁波金麟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方式依法进行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情形。 2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出具了《浙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 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浙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44,55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4 月 9 日。 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剩余限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股东名称 售股数 号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量 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伙 1 6,300,000 5.25 6,300,000 0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锐见创业投资有限 2 3,900,000 3.25 3,900,000 0 公司 3 周君明 3,420,000 2.85 3,420,000 0 宁波华建风险投资有限 4 2,790,000 2.33 2,790,000 0 公司 5 上海盈盛投资有限公司 2,700,000 2.25 2,700,000 0 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限 6 2,700,000 2.25 2,700,000 0 公司 7 上海归朴投资有限公司 2,700,000 2.25 2,700,000 0 宁波东方聚金嘉华投资 8 2,250,000 1.88 2,250,000 0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 陈为人 1,980,000 1.65 1,980,000 0 10 石建祥 1,800,000 1.50 1,800,000 0 深圳市同盛创业投资企 11 1,800,000 1.50 1,800,000 0 业(有限合伙) 12 陈雪峰 1,350,000 1.13 1,350,000 0 3 13 沈晓雷 1,102,320 0.92 1,102,320 0 14 任奇峰 900,000 0.75 900,000 0 15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900,000 0.75 900,000 0 上海宏邦股权投资管理 16 900,000 0.75 900,000 0 有限公司 深圳中逸盈泰创业投资 17 900,000 0.75 900,000 0 有限公司 18 浙江燕华实业有限公司 900,000 0.75 900,000 0 19 金一平 810,000 0.68 810,000 0 深圳市华澳创业投资企 20 810,000 0.68 810,000 0 业(有限合伙) 21 金锋 720,000 0.60 720,000 0 上海金麟创业投资中心 22 697,680 0.58 697,680 0 (有限合伙) 23 李梅枝 600,000 0.50 600,000 0 24 孙志方 450,000 0.38 450,000 0 25 李震 432,000 0.36 432,000 0 26 吴奇斌 270,000 0.23 270,000 0 27 焦华 243,000 0.20 243,000 0 28 姚波 225,000 0.19 225,000 0 合计 44,550,000 37.13 44,550,000 0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与各比例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64,397,680 -30,247,680 34,15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25,602,320 -14,302,320 11,300,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90,000,000 -44,550,000 45,45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A股 30,000,000 44,550,000 74,550,000 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0,000,000 44,550,000 74,550,000 股份总额 120,000,000 0 120,000,000 七、上网公告附件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 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4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3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