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05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8-018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姚成志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因筹划收购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浙江宏元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事项,股票于 2018 年 2 月 8 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由于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等前期工作量较大,公司与
相关各方尚需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做进一步的论证、沟通和协
商。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 2 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根据《上
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特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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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延期复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自 2018 年 4 月 8 日起不超过 1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
(2018-4-9)》(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继续申请停牌的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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