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8-035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美诺华”)、
宁波联华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进出口”)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预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业务需要,为支持其发展,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公司根据各控股子
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在担保额度内调剂分配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
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目前,公司预计的担保明细如下:
是否在合并报
序号 被担保公司 拟担保金额(元) 拟授信金融机构
表范围内
1 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 是 23,100 交通银行
2 宁波联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是 6,900 交通银行
1
合计 - - 30,000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称美诺华”)
成立日期:2015 年 5 月 15 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经济开发区叠翠西路与梅子冈路交叉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淑涓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生产、销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宣城美诺华
资产总额 9,943.15 万元,负债总额 3,401.0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2,841.49 万元,资产净额 6,542.12 万元。2017 年期间,因宣城
美诺华尚在建设阶段,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325.04 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占股 100%,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宁波联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联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5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宁波高新区扬帆路 999 弄 1 号 14-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姚成志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或限定经
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原料及产品、医药原料及中间体、
丝绸、服装、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轻工产品、家用电器、土畜品、
工艺品、建筑材料、日用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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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联华进出口
资产总额 9,937.64 万元,负债总额 5,781.7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5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781.73 万元,资产净额 4,155.91 万元。2017 年期间,
实现营业收入 9,219.90 万元,净利润 772.55 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占股 100%,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由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项目建设及经营发展等需求,为支持其发展,公
司为其授信融资而提供条件。鉴于本担保授权中,被担保人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
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以担保额度内授权
的方式对公司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
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也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综上所述,董
事会同意上述担保授权,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董意见
根据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
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授权期
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金额经合理
预测而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
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担保总额为 8,446 万元,占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27%,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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