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8-08-09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8-102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宁波
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针对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于本激励计划
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 2018 年 1 月 24 日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买卖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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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
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查询证明,本激励计
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没
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时间 买卖方向 过户数量(股)
2018-06-04 买入 300
1 姚芳 监事会主席 2018-06-19 卖出 100
2018-06-21 卖出 200
2018-02-01 买入 200
2018-02-01 买入 100
2 郑慧琳 监事
2018-06-04 卖出 400
2018-06-05 买入 200
姚芳女士、郑慧琳女士均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不属于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根据其本人出具的说明,并经公司自查,上述
人员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其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
的操作,交易时其本人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
其泄露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
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
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并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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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公司在披露本激励计划前,未发
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
买卖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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