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9-13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18-114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在完成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作如下
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4,400 万元。 14,913.4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400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913.40
股,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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