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4-1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美诺
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诺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4 号批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
民币 14.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9,45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1,450,0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241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明细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81,450,000.00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产 45,430,000.00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751,384.85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 1,200,000,000.00
加: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赎回 1,000,000,000.00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取得的收益 12,380,410.96
减:年产 30 亿片(粒)出口固体制剂建设项目投入 552,000.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包括理财结算专户)余额 148,599,795.81
二、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情况
1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
额为 20,000 万元。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
金额 55,000 万元,其中已赎回 35,000 万元,获得收益 514.60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序 产品 产品 金额 期限 年化收 到期收益
协议方 产品成立日 产品到期日 现状
号 名称 类型 (万元) (天) 益率 (万元)
“福瀛理财”
宁波东海 2018 年第 18 期保 保证收益 提前
1 5000 367 2018-04-20 2019-04-22 5.0% 4.79
银行 证收益型对公定 型 赎回
向理财
中信理财之共赢
中信银行 保本浮动
利率结构 19973
2 宁波鄞州 收益型; 5000 92 2018-05-07 2018-08-07 4.75% 59.86 到期已赎回
支行 期人民币结构性
封闭式
理财产品
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日增 保证收益
3 宁波海曙 5000 185 2018-04-20 2018-10-22 4.90% 124.18 到期已赎回
支行 利 185 天 型
招商银行
保证收益
4 宁波文化 结构性存款协议 5000 180 2018-04-27 2018-10-24 4.10% 101.10 到期已赎回
广场支行 型
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日增 保证收益
5 宁波中山 5000 187 2018-04-28 2018-11-01 4.90% 125.52 到期已赎回
支行 利 187 天 型
交通银行蕴通财
交通银行 期限结构
6 富结构性存款 95 5000 95 2018-09-30 2019-01-03 4.00% 52.05 到期已赎回
宣城分行 型
天
招商银行
保本浮动
7 宁波文化 结构性存款 5000 91 2019-01-08 2019-04-08 3.82% 47.10 到期已赎回
性
广场支行
“福瀛理财”
宁波东海 2018 年第 25 期保 保证收益
8 5000 359 2018-04-28 2019-04-22 5.00% - 未到期
银行 证收益型对公定 型
向理财
浙江稠州
商业银行 “如意宝”
保本浮动
9 股份有限 RY180126 期机构 5000 180 2018-10-24 2019-04-22 4.60% - 未到期
公司宁波 收益型
理财产品
分行
2
浙江稠州
商业银行 “如意宝”
保本浮动
10 股份有限 RY180126 期机构 5000 180 2018-10-26 2019-04-24 4.60% - 未到期
收益型
公司宁波 理财产品
分行
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结构性 期限结构
11 5000 103 2019-01-08 2019-04-22 4.20% - 未到期
宁波分行 存款 103 天 性
合
- - - 55,000 - - - - 514.60 -
计
注:上表中的到期收益数据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
上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且保本的理财产
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
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单个产品的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权限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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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投资产品的相关主体如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关于本次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流动性好且保本的投资产品,
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流动性好且保本的投资产品,
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保本型且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
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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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
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均属于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
采取的措施如下: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且
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
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
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
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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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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